广州讯 近日,“绿色包容·无烟湾区”无烟环境建设政策研讨会暨暨南大学粤港澳大湾区控烟研究中心成立大会在广州举行。会上,由暨南大学发起的粤港澳大湾区首个控烟研究中心正式成立,标志着大湾区在无烟环境建设和区域控烟协同治理方面迈出关键一步。
搭建区域控烟协作平台
据介绍,暨南大学粤港澳大湾区控烟研究中心是中国首个以区域协同为特色的控烟研究中心,旨在搭建广东—香港—澳门控烟资源协作的重要平台,围绕控烟政策开展循证研究,为政策实践转化提供专业支持。中心的成立,是构建多样化政策行动联盟的一次重要实践。随着烟草和尼古丁行业不断演变,并寻求吸引新用户尤其是年轻人,长久的控烟联盟行动将保护未来几代人,加速迈向无烟草和尼古丁的世界。中心主要研究方向为探索适合中国文化背景的控烟方法、干预工具、政策倡导方案与政策路径,汇聚公共卫生、公共政策、法学、社会与行为科学等多学科专家。暨南大学教授梁晓峰担任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中心高级顾问及骨干成员近期在控烟研究领域取得重要进展。浙江大学医学院控烟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杨廷忠与暨南大学博士彭嗣惠团队发表的一项针对中国2022年电子烟税提高政策的前瞻性纵向观察研究显示,提高电子烟税后,电子烟使用率下降33.0%,但74.2%的戒烟者转而使用传统卷烟,实际戒烟率仅为17.6%。该研究是首个针对中国电子烟税政策效果的时间序列观察性实证研究。
另一项研究则揭示,我国91.6%的戒烟者采用“非帮助戒烟”方式,即无需专业或药物辅助自行戒烟,这一比例远高于西方国家。研究提示,控烟政策应超越提供治疗服务,转向重塑社会环境和网络规范。
立法须“简单、明确、可执行”
无烟环境建设政策研讨会上,来自广东、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控烟机构、高校及专业协会的代表,围绕控烟立法历程、法规体系完善、区域协同治理等议题展开研讨。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大湾区应加强区域联动,借鉴港澳控烟立法与执法经验,探索符合湾区实际的控烟协同治理模式,共同推动无烟环境建设,切实保护公众免受二手烟危害。
中国控烟与健康协会研究员杨杰在报告中指出,自2006年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生效以来,我国地方出台控烟相关法规400部,覆盖25个省和273个城市。然而,大部分法规“缺乏控烟条款”和“未明确无烟场所”,仅存的140部法规中,三分之一没有明确规定罚则和执法主体。杨杰强调,一部“简单、明确、可执行”的全面无烟立法应遵循全面保护、平等保护、公平原则,明确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止吸烟。
广东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医师杨帆介绍,依据《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广东将进一步做好禁烟场所的管理工作,包括城市市区室内公共场所和室内办公场所、学校及医疗机构等。此外,公共交通工具、公共电梯以及大型活动场地等均为禁止吸烟的重点监管区域。
澳门特别行政区防控烟酒办公室的经验分享令人印象深刻。澳门遵循“健康促进、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原则,以世卫“MPOWER”措施为指导,于2012年、2015年、2019年分阶段推进室内禁烟。2011年正式成立处级控烟办公室,组建专门执法队伍;2023年进一步改组为厅级防控烟酒办公室。在执法层面,澳门采取常规巡查、重点巡查、黑点巡查、联合巡查等多种策略。在电子烟管控方面,澳门2018年明确规定吸食电子烟等同吸烟,2022年进一步禁止制造、分销、销售、进口和出口电子烟。
香港大学教授林大庆介绍,香港吸烟率从1982年的23.3%降至2025年的8.5%。成功经验包括:持续扩大法定禁烟范围、设立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推出综合戒烟热线、烟害图像警示覆盖烟包面积最大至85%、禁止如电子烟等另类吸烟产品。香港新一阶段的控烟措施包括禁止“边走边吸烟”、扩大禁烟区、推进“无烟世代”政策。
会议现场,深圳、珠海、东莞、佛山等多地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家,分别就控烟立法执法、社区戒烟支持、社会共治实践等议题分享地方实践与社会共治经验。
(朱琳 张蒙娇)

